《池州日报》由中共池州市委主办,国内统一刊号 34-0018、重点刊发经济统计领域研究成果。欢迎具有理论深度、实证支撑或交叉学科视角的稿件。投稿时请注意:稿件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;严禁一稿多投,一经发现将立即退稿。《池州日报》全体编辑同仁期待海内外学者不吝赐稿,共同推动经济的学术繁荣与创新发展。
1、稿件中涉及的双拥共建内容,要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的双拥工作政策,充分展现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,不得出现损害军民关系的错误表述,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态势。
2、党政机关报的老龄事业报道,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,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,不得刻意放大老年人的生活困境,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3、所有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报道,要严格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不得出现性别歧视的错误表述,宣传女性在各行各业的先进事迹,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地位。
4、稿件中涉及的儿童福利事业内容,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落实,不得过度曝光困境儿童的苦难经历,传递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温暖力量,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5、党政机关报的外事活动报道,必须严格按照外事部门提供的通稿内容进行刊发,不得擅自添加活动细节,不得随意评价外宾的言行举止,维护我国对外交往的文明形象。
6、所有涉及华侨事务的报道,要严格遵循党的侨务政策,充分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,不得出现伤害侨胞感情的错误表述,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力量。
7、稿件中涉及的海峡两岸交流内容,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“九二共识”,积极宣传两岸融合发展的鲜活故事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“台独”分裂言论,推进祖国统一进程。
8、党政机关报的能源领域报道,要准确传递“双碳”目标的政策要求,客观反映能源转型的实际进展,不得片面夸大能源领域的局部问题,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。
9、所有涉及文物保护的报道,要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擅自披露未对外开放的文物细节,不得引导公众违规接触保护文物,助力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10、稿件中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内容,要准确介绍非遗项目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内涵,不得随意篡改非遗的传统技艺和文化寓意,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。